新城加固设计荷载取值标准更新

加固设计荷载取值标准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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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加固设计荷载取值标准迎来重要更新,此前存在部分设计人员直接沿用原结构设计荷载值的问题,未充分考虑加固后结构的使用年限、用途变更及现行规范变化,致使荷载组合安全性不足,且常混淆“标准值”与“设计值”,新规明确,对加固改造设计的验算,其基本雪压、风压和楼面活荷载的标准值除遵循《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外,还需依据下一目标使用年限乘以修正系数ψa进行调整,该年限由委托方与鉴定方共同商定,未列中间值可线性内插确定;当实际调查荷载超原设计时按调查结果取值,以改造加固为目的鉴定则取国家现行标准与调查结果较大值并按国标计算,此次更新旨在提升加固结构的安全性与科学性,确保符合实际需求与规范要求

一、加固设计荷载取值标准更新相关的规范依据

  • 《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 - 2018修订3.4.7条(新增条款)
    • 当后续设计工作年限超过原设计的剩余工作年限时,安全等级和分项系数应按照现行相关标准确定,即应符合现行国家规范《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55001的规定,静1.3、活1.5、地震1.4、风1.5 。
    • 当后续设计工作年限不超过原设计的剩余工作年限时,分项系数可按兴建时的相关标准确定:
      • 对2002年 - 2019年设计的建筑物进行加固,当时采用的是《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 - 2001),其分项系数:静γG = 1.2(1.35),活γQ = 1.4,地震作用分项系数均1.3,风荷载分项系数1.4 。
      • 对2002年以前设计的建筑物,当时采用的是《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GBJ68 - 84(采用安全系数法,没提分项系数),规范编写组的意见是按《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 - 2001)》取,理由是两种标准只是设计方法改变,安全度没有改变 。
      • 对2019 - 2021年设计的建筑物进行加固,应按《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 - 20018)取分项系数:静1.3,活1.5,地震作用1.3,风荷载分项系数1.4 。
  • 《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GB55021 - 2021 4.2.2条
    • 当为鉴定原结构、构件在剩余设计工作年限内的安全性时,应按不低于原建造时的荷载规范和设计规范进行验算;如原结构、构件出现过与永久荷载和可变荷载相关的较大变形或损伤,则相关性能指标应按现行规范与标准的规定进行验算。
    • 当为结构加固、改变用途或延长工作年限的目的而鉴定原结构、构件的安全性时,应在调查结构上实际作用的荷载及拟新增荷载的基础上,按现行规范与标准的规定进行验算,即应符合现行国家规范《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55001的规定(静1.3、活1.5、地震1.4、风1.5) 。
    • 建筑结构鉴定中的结构计算分析规定:
      • 对于2019年及以前建造的不应低于当时实施的《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分项系数取值:静1.3、活1.5、地震1.4、风1.5)。
      • 对于2019年至2021年期间设计建造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的规定。
      • 对于2022年及以后设计建造的应符合现行国家规范《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55001的规定 。
  • 上海市《现有建筑抗震鉴定与加固标准》DGJ08 - 81 - 2021
    • 原则上,在2019年4月1日(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开始实施时间)之前设计、建造的既有建筑,抗震鉴定时其作用分项系数仍按上一版考虑 。
  • 《2023年超限高层抗震设防专委会技术交流会会议纪要》
    • 关于既有建筑构件抗震验算时组合内力设计值的调整:设防烈度、荷载取值、组合值系数应按照新标准取值;作用分项系数按2019年及以后的建筑按现行标准、2019年之前的可按老标准 。

二、不同情况荷载取值的总结

  • 荷载取值原则的变化
    • 随着时间推移,对于加固设计荷载取值标准逐渐向现行规范靠拢,尤其是当涉及到后续设计工作年限超过原设计剩余工作年限或者进行结构加固、改变用途、延长工作年限等情况时,更多地采用现行规范如《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55001的规定。
    • 对于早期建造的建筑在不超过原设计剩余工作年限且未改变使用功能等情况下,可按照当时兴建的标准取值,但随着建筑年份的不同,具体取值依据不同版本的建筑结构相关标准,如2002年前后、2019 - 2021年等不同时间段有不同的取值依据。
  • 不同用途建筑的荷载取值
    • 例如在抗震鉴定与加固方面,不同地区(如上海地区)有自己的地方标准(如DGJ08 - 81 - 2021)对特定的建筑(如超限高层建筑等)荷载分项系数进行规定,在一些情况下需考虑地方标准与国家标准的协调使用。同时,对于像学校、医院等特殊功能建筑(乙类设防建筑),在抗震相关荷载取值方面也有特殊的考虑,如乙类设防建筑已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采取抗震措施时,其楼梯间框架的抗震等级可不再提高等情况会影响荷载取值相关的抗震计算等方面 。
加固设计荷载取值标准对比

新城加固设计荷载取值标准更新 行业新闻 第1张

新城建筑结构设计规范更新内容

新城超限高层抗震设防新要求

新城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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